根据我校《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和市教委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生民主小组评议、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、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,学校已完成2021—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11月23日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学生活动中心121办公室)。
联系电话:61968121 61752255
邮箱:2814622686@qq.com
附件:公示名单已撤除
学工部
2022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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