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教委要求,学院2017—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8年国家助学金经学生申请、学生民主小组评议、系评审工作小组评审、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,已完成初审工作,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10月24日前提交院学生工作部。
联系电话:61968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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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部
2018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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