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院《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建工职院学生处〔2020〕15号)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评议、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、学院审核,现将2020年第二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名单详见附件,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7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11月7日前向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2-118室)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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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处
2020年1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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