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评议、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、学校审核,现将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名单详见附件,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0月29日前向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学生活动中心121办公室)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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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1年困难认定名单
学工部
2021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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