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:
我院2017-2018年周耿玉、古中伟等11名受助学生因退学、休学和违纪受到处分停发了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,共计1.46万元。根据《重庆市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渝教财〔2008〕139号),现将余留的1.46万元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请各系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我院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》(建工职院〔2017〕135号)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,组织开展补评工作,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已获得2017-2018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能参与补评。
各系要严格评审纪律,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问题,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材料上报时间:2019年3月29日前。
附件:1.2017-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停发名单
2.2019年国家助学金补评申请审批表
中共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学生工作
2019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