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同学:
为切实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安心学习,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,现将我院关于建档立卡、低保、特困、孤儿和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:
一、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资助
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,对符合条件的重庆籍建档立卡实行学费资助。资助标准为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,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。
二、生活费资助
重庆籍和外省建档立卡、低保、特困、孤儿和残疾学生,均应享受国家二等及以上助学金资助,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。特殊困难群体学生需先申请比较困难或特别困难认定,通过认定的学生再申请国家二等及以上助学金,方可享受到相应资助。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时提交申请,特此告知!
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处
2020年9月8日
上一条:关于做好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